2014年江门市社会工作委员会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江门市社会工作委员会是主管全市社会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牵头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社会工作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相关部门起草社会工作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社会工作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2)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市开展社会工作,督促检查社会工作规划、政策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建立健全社会建设和管理绩效评估体系。(3)参与拟订教育、民政、司法、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体育等政策,统筹推进扩大公共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协调构建综合性社会救助体系。(4)负责推进和创新群众工作,协调建立健全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一、权益保障机制。(5)配合推进社会领域党建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共同价值体系和社会规范,统筹加强社会公德和社会诚信建设。(6)研究推动社会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参与拟订社区治理、社会组织培育和发展、社会工作队伍建设等政策并协调实施;协调构建社会治安防控、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虚拟社会管理等体系。(7)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江门市社会工作委员会编制9人,实有11人,离退休0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市社工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部署的“大民政”工作和2014年重要改革任务,重点抓好“养老·助残”公益创投活动、加强社区公共服务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等三项工作,推进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社工委的职能进一步明确,工作抓手逐渐清晰,广大群众也切实感受到社会治理创新带来的变化和成果。
一、“养老·助残”公益创投活动顺利开展。“养老·助残”公益创投,是我市举办的第一次全市性公益创投活动,也是“大民政”工作的突破口。按照“以政府资源吸引社会资源”的总体思路,江门市本级和各市(区)共投入财政资金1000万元和2万多平方米物业,以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进入养老助残服务领域,推动养老助残服务社会化改革。
二、城乡社区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在去年全市镇(街)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公共服务站硬件建设全部完成的基础上,今年重点抓好“软件建设”。2014年8月,我市村(社区)公共服务站项目被评为全省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优秀项目。
三、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明确发展重点。2014年以来,在确保社会组织数量稳步增长的基础上,以能力建设为核心,重点抓好公益类和行业协会类社会组织。截至11月底,全市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共3271个,新增736个;其中社工机构72个,新增41个,提前超额完成2014年的任务指标。目前,我市平均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7.5个,提前完成省下达的到2015年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8个的任务。二是加快社工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举办了15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前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3600多人次。2014年全市持证社工已达1022人,其中一线社工391人,比去年增加130多人。三是建立“社工+志愿者”联动机制。会同市民政局、团市委、市文明办、市义工联,联合制定了《关于推进社会工作者与志愿者联动工作的实施方案》,整合了社工和义工资源。在公益创投活动中,将社会组织组建义工队情况作为一项重要评分指标,建立社工机构与志愿者组织联动机制,把义工引入创投项目建设、引入社会公共服务领域,从而把这支队伍用好、用活,发挥他们的作用。四是推动政府购买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制定了《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江门市市直单位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实施方案》、《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计划》、《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绩效的评估工作计划》等一系列文件,对政府购买服务的操作规程、预算管理、政府采购执行等做了系统性规范,从整体上完善了政府购买服务的体系和制度框架,确保了政府购买服务从“纸面”到“地面”的顺利落地。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部门收入决算390.6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72.32万元,占95.31%;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上年结转结余18.30万元,占4.69%。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部门支出决算323.9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支出323.95万元,包括:
(一)基本支出130.72万元,占40.35 %。主要为:一般公共服务106.89万元,医疗卫生11.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14万元。
(二)项目支出193.24万元,占59.65%。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具体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决算支出193.2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社会创新管理调研考察经费、社会创新管理培训活动经费、社会管理研究专家指导经费、推进我市社会创新五项重点工作方案和社会创新观察项目观察点建设经费、社会管理专项工作经费、举办第三届南粤幸福活动周、公益创投工作经费,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的原因是:2014年度由我委牵头的工作项目增加,工作量增加。
2.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决算支出0万元,支出与上年同期对比无变动。
四、“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2014年江门市社会工作委员会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7.0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2014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机关、下属位出国组团0个,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87万元,2014年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主要包括小轿车一台,皮卡车两台。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0.18万元,2014年发生国内接待2次,接待人数共11人。主要包括:1、接待省考察民生工程点领导住宿及餐费。2、接待报社记者采访下乡采访民生工程项目。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7.0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1.58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万元,减少原因:2013年公务需要因公出国境,2014年无因公出国境工作安排。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86万元,减少原因:2013年购置公务用车一辆,2014年无此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8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71万元,增加(或减少)原因: 因公外出用车减少,车辆燃油费用及损耗减少。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0.1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01万元,增加(或减少)原因:2014年接待业务相对2013年有所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