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江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是主管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文化艺术、文物、文化产业、广播电影电视节目、新闻出版、版权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事业和产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和推进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3、开展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实施对外文化交流活动,监管境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引进和播出。
4、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蓬江、江海两区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5、负责对文化经营活动和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负责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负责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以及境外落地电视频道的监管,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6、管理文化艺术事业,协调、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
7、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指导市重点文化设施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8、促进全市文化产业发展,依法管理社会文化市场,协调指导动漫和网络游戏管理工作。
9、组织协调文化遗产的管理和保护,指导和管理文物、博物馆事业,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协调中国世界文化遗产地的管理工作。
10、指导文化艺术、文化科研工作和文化艺术教育工作。
11、监督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视频点播以及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向公众传播视听节目,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的传播覆盖,监督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指导电影放映,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
12、负责省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申办报刊、出版社(包括音像出版社)及互联网出版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市直内部资料出版物的出版核发工作。
13、负责监管出版活动,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负责全市印刷、复制、发行业及出版物市场的监管。
14、负责著作权管理和版权保护工作,打击侵权盗版行为。
15、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纳入部门预算编制有1个行政机关单位和6个事业单位,包括:行政单位江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事业单位江门市文化馆、江门市五邑图书馆、江门市博物馆、江门市美术馆、江门市图片社、江门市粤剧团。
(二)人员构成情况
江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行政编制44人,实有人数40人,离退休28人。下属事业单位编制115人,实有人数86人,离退休63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文化系统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引领文化事业发展,深入实施文化强国战略,扎实推进我市文化建设,完成了以下工作任务:
1、基础文化设施建设持续加强。具体为:实施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四馆”整合提升项目。完成江门大剧院项目前期规划论证调研,大剧院建设摆上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日程,大剧院建设将填补我市长期没有高雅艺术演出场所的空白。组织完成城市文化雕塑项目第二轮设计征稿和意见征询工
2、公共文化服务持续提升。大力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建设,保障文化民生。全市农村放映电影13600场,超额完成全年任务。完成广播电视“渔船通”渔船安装任务149艘。大力推进有线网络未通达农村地区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建设,在台山、开平、鹤山、恩平市四市启动设备安装,市文广新局荣获省“十二五”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组织奖,恩平市文广新局获优秀奖。加强农家书屋管理,甄选 140家书屋进一步完善设施配套和提升管理水平。依托各级图书馆、艺术馆、电影放映机构等阵地资源,深入开展文化下乡、进社区活动,全市组织送文化下乡、进社区、文化广场活动550场,为群众提供免费的文化大餐。
3、文艺精品创作与重大文艺活动持续走高
文艺精品创作屡获佳绩。市粤剧团投排的粤剧小品《老头子的秘密》参加第五届中国戏剧奖、小戏小品奖广东赛区选拔,荣获银奖。我市参加省第九届少儿花会,获得1金3银6铜。成功举办了江门市2013年南粤幸福活动周启动仪式暨迎国庆64周年音乐会,得到领导和群众的一致好评。组织承办由省文化厅组织的“同饮一江水”2013年广东农民工歌唱大赛(江门赛区),加强与珠三角地区城市的文化交流,促进珠三角地区城市群众文化的蓬勃发展
4、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持续增强、文化产业持续发展、文化市场管理持续规范。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3年部门收入决算6922.1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3224.9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87.22%(差异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决算中有2156.2万元其他收入是基建账的并入金额,该金额没有列入预算;二是省和市都加大了对文化的投入,追加了部分专项经费)。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190.76万元,占60.54%;基金预算收入239.49万元,占3.46%;事业收入145.85万元,占2.1%;其他收入2228.84万元,占32.2%;上级补助收入117.2万元,占1.7%。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3年支出决算6425.85万元,比年初预算增2728.62万元,为年度预算的73.8%(差异原因同收入)。其中: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4789.23万元,包括:
(一)基本支出1693.56万元,占35.36%。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1062.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0.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6.2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3.32万元。
(二)项目支出3095.67万元,占64.64%。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具体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决算支出2.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涉税信息工作费用,该支出是本年新增项目。
2.文化体育与传媒决算支出2823.1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文化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图书馆项目支出、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支出、艺术表演团体支出、文化活动项目支出、群众文化项目支出、文化交流与合作项目支出、文化创作与保护项目支出、文化市场管理项目支出、文物保护项目支出、博物馆项目支出、新闻出版支出、其他文化支出和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项目支出等,支出比上年同期略有增加,原因是由中央、省到地方都增加了对文化的投入。
3、节能环保决算支出1万元,主要是能源节约利用。
4、城乡社区决算支出268.81万元,主要是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项目支出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安排的项目支出。
5、农林水事务决算支出0.63万元,主要是扶贫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2013年江门市江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23.01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20.15万元,主要包括博物馆到国外征集文物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5.43万元,主要包括局机关及6下属单位使用公务用车和专业用车开展各项业务活动费用。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37.43万元,主要包括接待演出团队、港澳明星及省内外各类专家、学者、著名艺人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