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市本级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2013 年江门市水务局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1、江门市水务局是主管全市水务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研究起草水行政地方性规定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2)统筹全市水务建设和管理,组织编制本市水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本市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中有关水务工作论证。
(3)负责本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统一管理。制定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水源监测、水环境调查评价,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归口管理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和乡镇供水工作;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水功能区划分和限制排污总量建议;对水资源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4)组织实施和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协调和仲裁部门间和各市、区间的水事纠纷;负责组织和协调涉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5)组织实施和指导水务设施、江河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江河河口、滩涂的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指导、监督各市区的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实施河道占用许可制度。
(6)负责制定水土保持的措施,组织、指导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组织实施水土保持项目核准制度。
(7)负责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督,组织实施水库安全调度、水库控制运用计划核准制度。
(8)主管本市水务和涉水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市水务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负责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区域的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9)指导各市、区水务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开发调查和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对水利和小水电工程进行行业管理,组织建设和管理大中型水利工程,组织协调机电排灌工程和农村小水电、电气化建设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指导水务队伍建设,管理直属单位。
(10)承担水务系统的科技、教育和技术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和规程、规范,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管理工作。
(11)主管全市防汛防旱防风工作,承担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2)承办市人民政府及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2、纳入预算管理和编制的下属单位共4个,包括江门市江新联围管理处、江门市北街水闸管理所、江门市水政水资源管理所和江门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各纳入预算管理下属单位主要职能是:
(1)江门市江新联围管理处,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利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江新联围工程内部管理制度和维修加固计划;负责江新联围工程和蓬江河堤岸工程的规划、建设、整治、维护等工作;负责防汛物料的采购、储备、管理和应急调配工作,协调江新联围工程沿岸相关单位履行防汛抢险职责;负责江新联围内河道的水位观测、汛情分析、水下水利工程潜水清障排险等工作。
(2)江门市北街水闸管理所,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负责管理北街水闸防洪排涝、航运和船舶过闸收费。该单位2013年与江门市江新联围管理处合并,2014年正式与江新联围管理处财务合并。
(3)江门市水政水资源管理所,加挂江门市水政监察支队牌子,实行两个牌子一套人马,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保护水资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防汛抗旱和水文监测等有关设施,对违反水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受主管部门委托,办理取水、河道占用、河道采砂等行政许可证和征收相关的行政事业性规费。
(4)江门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正科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和上级监督机构有关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方针、政策和法规;归口管理本市水利工程及其配套。辅助(含住宅与文化卫生设施)和附属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参加受监工程的重要隐蔽工程及工程关键部位的质量等级核定;参加受监工程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监督受监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掌握本市的水利工程质量动态,及时上报质量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开展工程质量检查活动,总结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二)人员构成情况
1、江门市水务局局机关共有编制39人,实有人数74人(含在职37人,退休33人,雇员4人)。
2、江门市江新联围管理处共有编制19人,实有人数24人(含在编18人,退休人数3人,编外人员3人)。
3、江门市北街水闸管理所共有编制68人,实有人数104人(含在编57人,退休38人,编外人员9人)。
4、江门市水政水资源管理所共编制16人,实有14人,(含在编12人,编外人员2人)。
5、江门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共有编制5人,实有6人(含在编5人,雇员1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3年,我市水利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为动力,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施广东省“五大工程”为抓手,大力推进水利薄弱环节和民生水利建设,按照“保安全、抓管理、促发展”的水利工作思路,推动水利改革发展,为“建设幸福侨乡”创造良好的水利环境。
1、长抓不懈,确保三防工作安全。
我市地处珠三角沿海地区,台风、暴雨对我市的影响较大。我们继续加大三防工作力度,一是进一步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工作责任制,健全各级三防指挥机构,落实水利工程防汛责任人;二是严格落实巡查值守制度和完善信息员制度,加强值班,及时上传下达;三是要重点加强对山塘、易涝区等薄弱环节的防御,进一步完善应急机制,确保人员、物质、保障到位,安全度汛;四是加快以市三防指挥调度中心系统、大中型水库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工程、三防预警通信系统、三防汛情发布系统为主要内容的三防信息化建设,提高三防信息报送时效性,为防汛指挥提供科学决策依据;五是加强三防能力建设,切实加强三防人员培训,提高防办人员的整体素质。
2、全力以赴,积极推进民生水利工程。
2013年度水利建设以实施省民生水利“五大工程”为投入重点,启动101宗民生水利“五大工程”,包括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11宗,农村中型及重点小型机电排灌工程34宗,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1宗,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8宗,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工程1宗,大江大河主要支流及独流入海河流治理工程2宗,海堤加固达标工程6宗,中小河流治理工程4宗,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22宗,农村重点易涝区整治工程1宗,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项目2宗,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1宗,配套中央专项新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6宗,以及其他工程2宗。
3、有条不紊,认真抓好水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
进一步规范全市取水许可管理工作,推进以水资源实时监控系统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全市取水许可计量管理。严格实施水资源论证制度,进一步推动和铺开全市小型取水户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报审。进一步做好全市水库水资源保护工作,继续做好锦江水库水质监测与全市水库蓝藻水华预警监测。按照省的要求推进水功能区监测和监管工作。
4、稳定大局,认真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
切实将维护库区和水库移民安置区的稳定放在首位。不折不扣贯彻好国家的各项水库移民政策,密切关注移民的动态,妥善接待和处理移民群众的咨询、来信、来电,确保社会稳定。
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全市水库移民村建设和移民住房改造工作。继续做好11条移民示范村的建设,同时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解决移民群众切实困难。
规范管理、强化监督。促进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的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积极探索移民致富新思路。
5、江门市江新联围管理处的2013年的工作是按照江门市人民政府《江新联围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江新联围大堤及穿堤建筑物专人管理和维修养护,在2013年将继续做好江新联围大堤91.76公里的养护及维修工作。
6、市北街水闸管理所2013年工作任务:主要开展工作是积极发挥本单位职能作用,依法理财,规范管理,厉行节约,管理水闸防洪排涝及船舶过闸收费。
7、市水资源管理所2013年工作任务: 根据新修订后的《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的执法管理工作。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联合执法巡查行动,切实有效地打击违法采、运砂行为。全面开展清理开平镇海水库管理范围内违法围库筑塘土坝的专项行动,维护正常的水库管理秩序。加大日常执法巡查的力度,继续坚持“靠前管理、靠前监督、靠前执法”,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特别要严厉打击河道违法采砂和暴力抗法行为。
8、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2013年工作任务:抓好实体工程质量,加大受监工程的监督巡查力度。进一步加大质量检查、质量监督工作的频率,加大工程实体质量的飞行检测力度,加强过程控制。巡查施工现场涉及工程质量的一切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每次巡查工地都通过《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日志》进行巡查记录,形成质监巡查台账,并将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质量监督检查结果通知书》下发给各有关参建单位,并跟进问题的整改情况,做好备案。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3年江门市水务局、市江新联围管理处、市北街水闸管理所、市水政水资源管理所和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共5个预算单位部门收入决算6092.3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078.77万元,占83.363%;基金预算收入363.27万元,占5.963%;事业收入0.21万元,占0.003%;上年结转结余650.13万元,占10.671%。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3年江门市水务局、市江新联围管理处、市北街水闸管理所、市水政水资源管理所和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五个预算单位合计部门支出决算6092.3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841.06万元,结转下年1251.32万元。本年支出中,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4841.06万元,包括:
(一)基本支出2062.39万元,占42.60%。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1259.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44.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7.7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07万元。
(二)项目支出2778.67万元,占57.40%。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具体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决算支出2.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移民补助(项)决算支出188.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下达2012年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其他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项)决算支出5.1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下达2012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专项补助经费。
3、节能环保(类)可再生能源(款)可再生能源(项)决算支出2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下达2013年第一批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补助资金。
4、城乡社区事务(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安排的支出(项)决算支出244.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合山水闸工程管理维修养护专项资金和江门市大中型水库视频监控系统二期工程等。
5、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决算支出59.79万元,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决算支出114万元,水利工程建设(项)决算支出1055.65万元,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决算支出505.85万元,水利前期工作(项)决算支出18.52万元,水利执法监督(项)决算支出20.97万元,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决算支出15万元,水文测报(项)决算支出14.97万元,防汛(项)决算支出281.21万元,水利技术推广和培训(项)决算支出7.06万元,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项)决算支出73.34万元,水利建设移民支(项)决算支出8万元,其他水利支出(项)决算支出57.01万元。以上主要支出项目有锦江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项目、江门市灌溉总体发展规划项目、江新联围天河围堤段应急修复工程、江新联围防汛物料仓库内部地面硬底化整治工程、江新联围外海堤段堤顶改造工程(桩号27+725~29+370)、江新联围礼东围堤段堤顶改造第一期工程(桩号35+402~39+168)和北街船闸下闸首护坦冲坑修复工程等。
农林水事务(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 (项)决算支出0.4万元,主要包括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经费。
农林水事务(类)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款)其他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项)决算支出77.5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2013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配套资金、2012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市级专项补助资金和2013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配套资金等。
四、“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2013年江门市水务局、市江新联围管理处、市北街水闸管理所、市水政水资源管理所和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五个预算单位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06.45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5.88万元,用于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9.14万元,主要包括车辆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以及购买车辆保险和年票等支出。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31.43万元,主要包括各种公务接待支出。
(第二部分)
2013 年江门市水务局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