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有关商(协)会,有关企业:
现将《江门市商务局关于全力促进外资外贸商贸流通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向我局反映。
江门市商务局
2020年2月27日
江门市商务局关于全力促进外资外贸商贸流通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全力支持和推动外资、外贸和商贸流通企业复工复产,确保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两不误”,特提出以下措施。
一、建立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专班制度
全市商务系统要将推动外资、外贸和商贸流通企业复工复产作为当前一项突出任务牢牢抓紧抓实。市商务局建立外资、外贸和商贸流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专班制度,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参与协调全市外资、外贸和商贸流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建立相应的专班制度,收集外资、外贸和商贸流通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和企业诉求,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快速解决,推动企业加快复工复产。指导监督外资、外贸和商贸流通企业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落实外贸扶持政策
落实《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江门市外经贸发展资金(扶持项目方向)实施细则》等扶持政策。对疫情期间进口疫情防控所需的口罩、防护服等物资并投入我市使用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对因进口口罩、防护服等防控防疫物资需要购买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进口预付款保险的外贸企业,按其实缴保费给予全额支持。对参加 2020 年江门市重点展览计划内的境外展会的企业,因疫情影响放弃参展且已支付展位费不能退回的,仍给予展位费补助。对企业参加境外展会、投保进出口信用保险等给予支持。
三、组织外贸企业大力开拓国际市场
组织实施《江门市2020年境外展会计划》。组织我市企业参加59场境外展览会,其中“一带一路”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展会26场。鼓励企业进一步加大“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的开拓力度。重点办好2020年巴拿马国际贸易博览会,对我市展位进行整体区域特装,集中优势资源宣传推介江门产品和产业。协调进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对企业因疫情原因导致已出口货物未收到货款,优先给予出口信用保险赔付,降低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风险。江门市贸促会开通绿色通道,免费帮助我市企业办理与不可抗力相关事实性证明,降低外贸企业因疫情带来的负面影响。
四、实现疫情防控和招商引资两不误
对企业聚焦服务。对已投产运营企业,开展“百企上门服务”行动,加大各类扶持政策宣传力度。了解、梳理我市企业的复工扩产需求,发挥现有企业服务机制的作用,精准服务、暖企暖心,重点做好企业增资扩产意愿的摸查工作,专人跟进,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推动企业顺利实现增资扩产。
对在建项目聚焦推动。开展“百个超亿元项目动工”行动,助企促建设。梳理一批拟开工建设的项目清单,重点跟进2018年和2019年引进的180个投资超亿元在建项目,指定专人跟进服务,聚集解决在建项目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项目加快复工建设,早日投产出效益。组织落实每季度项目集中动工活动,推动全年至少150个超亿元项目动工。
对在谈项目聚焦落地。开展“百日项目攻坚”行动,引企促投资。通过各种招商平台和招商手段,围绕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大健康等五大新兴产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储备一批优质项目线索,精心谋划超50亿元、超100亿的重大产业项目,谋求招商质与量的突破。梳理一批在谈的较成熟项目,重点联系推进,推动一批超亿元产业项目落地。
五、扎实做好“稳外资”工作
加强开放平台建设,加快推动江门大广海湾物流保税中心(B型)通过验收并投入运营,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更好发挥经济开发区“稳外贸”“稳外资”生力军的作用。推动外资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优先保障外资龙头企业恢复生产供应,维护全球供应链稳定。抓好重大外资项目落地,密切跟踪在谈大项目,推进在建大项目,协调解决困难问题,推动项目签约落地。加强外资合法权益的保护,建立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体系。继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实施好《外商投资法》及实施条例,增强外商长期投资经营的信心。
六、推动各类商贸流通领域企业复工复产
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商贸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运营方适当减免疫情期间的租金,与租赁商户共渡困境。积极引导商贸企业用好“个转企、小升规”政策措施,推进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商贸企业做大做强,纳入限上统计。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精神,加快推进汽车消费市场转型升级,鼓励“国六”标准排量汽车消费,加快柴油货车更新措施,大力拓展汽车金融服务,简化购车登记手续,提供一站式报税、上牌服务,营造汽车放心消费环境。推动餐饮企业在严格按照有关指引做好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积极恢复营业。鼓励餐饮、菜场、超市、便利店发展外卖配送,组织大型配送平台与相关经营户对接,倡导平台优化服务功能,降低佣金和运营费用水平,提供规范化配送服务。
七、降低外贸企业进出口通关成本,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推动全市口岸收费主体更新上报口岸收费清单,并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站公开公示,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落实查验配套服务费补助政策,提高扶持资金拨付效率,减轻企业负担。鼓励有条件的口岸经营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向服务对象提供有关优惠服务措施,酌情减免码头堆场费、办公租金,以减轻服务对象的经营负担。积极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各项功能的上线应用,优化完善“单一窗口”系统功能,提升“单一窗口”应用率。优化完善江门电子口岸物流服务平台、海关查验信息推送功能试点等,利用互联网技术提高企业办事效率。公开口岸经营服务作业时限,公示口岸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
八、快速收集、切实解决企业复工复产诉求
深入开展“暖企业、促投资”行动,做好江门市“暖企业、促投资”行动工作清单新增全市产值100强企业、纳税贡献50强企业、外贸出口30强企业的服务。积极发挥市政府主要领导联系跨国公司直通车机制、江门市外贸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江门市口岸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关地企”直通车机制、广东省外经贸运行监测制度等协调机制作用,及时收集企业诉求,加快建立企业诉求响应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和资源整合,帮助外资、外贸和商贸流通企业加快复工复产。
九、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做好政策宣传引导
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卫生健康、财政、金融,海关、税务、外汇管理等部门协调联动,合力解决营销企业复工复产的用工缺工、交通运输、防疫控疫、财政金融、税务外汇等问题,千方百计帮助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多形式开展 ,通过政策宣讲会、网站、微信公众号、传统媒体等,及时将涉及外资、外贸和商贸流通领域的政策传达给广大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
十、督促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
加强对企业的分类指导,督促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按照省、市有关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指引,抓实抓细各项防控措施。督促企业在抓好复工复产的同时,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细化落实各项措施,及时配齐安全生产相关装备,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