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江府办[2008]115号
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我市经济平稳
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有效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部署,市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江府[2008]48号),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一)加快交通运输体系建设。2009年安排交通重点项目投资26亿元。加快推进广珠铁路和广珠城际轻轨江门段的工程建设,同时要配合推进西部沿海铁路、南沙铁路项目工程的前期工作。加快推进与港珠澳大桥连接项目前期工程,争取尽早动工(由市发展改革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国资委等单位负责落实)。加快江肇高速公路江门段、江顺大桥、广佛雅瑶至佛开三堡段扩建工程江门段、鹤南西江大桥等项目建设。加快崖门水道5000吨级航道整治工程、新会港二期万吨级泊位等航道和港口项目建设。(由市交通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国资委、江门航道局,各市、区政府等单位负责落实)
(二)加快能源基础设施建设。2009年安排能源重点项目投资165亿元。加快推进台山核电、国华台电二期、双水发电厂热电联供机组项目,争取年内动工建设,促进台山上川岛风电场一、二、三期主体工程完成。落实电源项目出线走廊,做好规划布控和我市电源输出线网工程建设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局牵头,会同市经贸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江门供电局,各市、区政府等单位负责落实)
(三)加快水利工程建设。2009年安排水利重点项目投资5亿元,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力争2010年前完成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全市农村11.5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加快推进全市19宗21项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力争2010年底前全面完成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任务。2009年全市计划筹集资金11亿元,加快江海堤围达标加固、城市防洪工程、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灌区改造以及内河整治等工程建设。(由市水利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各市、区政府等单位负责落实)
二、加快现代产业发展
(四)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2009年安排先进制造业重点项目投资40亿元。加快推动维达纸业(江门)有限公司、江门市益利达电子有限公司等续建项目工程建设,抓紧开展广东华泰纸业有限公司项目、新会区丰顺造船等项目的前期工作,争取2009年开工建设。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造纸、金属制品、食品、纺织、材料等传统优势产业,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由市经贸局牵头,会同市高新区管委会、市国土资源局、市外经贸局、市环保局,各市、区政府等单位负责落实)
(五)加大产业园区建设和产业招商力度。市级将投入7亿元,带动50亿元的资金投入,加快推进省级产业园区、开平和恩平产业转移园区的建设(由市经贸局牵头,会同市高新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新会区、开平市、恩平市政府等单位负责落实)。市级财政将增加重大项目工作经费和招商引资资金,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开展,吸引重大投资和鼓励增资扩产。(由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市经贸局、市外经贸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六)加快现代服务业项目建设。2009年安排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投资11亿元,重点抓好江门市大昌慎昌保税加工物流园区、高保隆新会物流基地等续建项目(由市经贸局牵头,会同市交通局、市外经贸局等单位负责落实)和江海区海逸酒店、恩平盛林生态旅游项目等新建项目。(由市旅游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局、市经贸局、市外经贸局,江海区、恩平市政府等单位负责落实)
(七)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发展农村沼气,扶持规模化养殖场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网络。推进现代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大扶贫力度,推进农村泥砖房改造工程建设,2009年力争完成800户泥砖房改造工程。做好项目跟踪、协调和服务工作,推动20亿元现代农业发展项目建设。加强农村信息工程建设,全力推动农村信息直通车工程,确保2010年全市农村信息“村村通”。(由市农业局牵头,会同市科技局、市交通局、市信息产业局,各市、区政府等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三、加强宜居环境建设
(八)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抓好国家、省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各项措施的落实,力争明年房地产投资保持两位数以上增长。推进住房供应结构调整,引导开发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贷款额度,加快发展二手房市场和住房租赁市场,满足多层次住房需求。(由市建设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房产局,各市、区政府等单位负责落实)
(九)加强生态环境建设。2009年安排环保重点项目投资12亿元。推进建设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截污管网工程,市级投入4亿元,重点支持文昌沙水质净化厂二期扩建、江海污水处理厂(首期)、潮连污水处理厂(首期)及截污管网等项目。2009年底前建成荷塘镇、双水镇、司前镇、古井镇、斗山镇、广海镇、海宴镇、水口镇、苍城镇、赤坎镇、雅瑶镇、址山镇、共和镇、沙湖镇等14个中心镇级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由市环保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市政局,各市、区政府等单位负责落实)。加快建设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危险废物处理设施。重点建设旗杆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鹤山市马山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改造及扩容首期工程等项目。(由市市政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鹤山市政府等单位负责落实)
(十)加快市政项目建设。2009年安排市政重点项目投资10亿元,重点推进市区路桥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滨江大道雁山出口互通立交、东海路至南环路连接线(由市公路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等单位负责落实)、东华大桥、滨江新区天沙河路、滨江新区新南路、跃进路扩宽改造等路桥建设项目。市级将投入7亿元,加快滨江新区建设。(由市市政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公路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四、促进企业发展
(十一)加大对企业的资金扶持力度。在全市择优挑选100家高增长、有品牌、有市场、自主创新能力强的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帮助有竞争力和成长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解决困难,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市级财政将投入2180万元,作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由市经贸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各市、区政府等单位负责落实)
(十二)减轻企业负担。适当降低企业的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对加工制造企业从低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缓征堤围防护费、减征土地使用税,切实帮助企业减负4.8亿元。(由市经贸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水利局、市外经贸局、市物价局、市地税局,各市、区政府等单位负责落实)
(十三)加大金融保障支持力度。每月在全市范围内举办1次政银企信息交流会,促进企业建立合作伙伴关系。鼓励设立各类信贷公司,完善担保机制,探索建立中小企业担保基金和区域性再担保机构,安排专项资金以创业补助、业绩奖励或风险补偿等方式扶持担保公司建设,增强实力和抵抗风险能力。支持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大力推动优质企业上市融资。适时组建地方商业性银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组建农村合作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加快恩平村镇银行的筹组工作。支持辖内5家农信联社改革。(由市金融办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局、市经贸局、市财政局、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江门银监分局,各市、区政府等单位负责落实)
(十四)促进出口稳定增长。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调整出口商品退税率的有关措施,加快办理出口退税,缓解企业经营压力。重点支持拥有自主品牌、核心技术的产品和大型机械设备以及农轻纺等有竞争力的劳动密集型产品扩大一般贸易出口、企业开拓新兴国际市场的商品出口。(由市外经贸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江门海关、市国税局、市外汇管理局,各市、区政府等单位负责落实)
(十五)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市场。设立企业开拓市场奖励资金,鼓励内外源企业开拓国内市场,扩大内需。推进加工贸易特别是港资企业转型升级,支持扩大内销。(由市经贸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外经贸局、市国税局,各市、区政府等单位负责落实)
(十六)优化投资软环境。进一步解放思想,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致力打造民本政府、法治政府、人民群众满意政府(由市直机关工委牵头,会同市人事局、市法制局等单位负责落实);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鼓励创新的法制环境,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宣传和执法力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严厉打击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保障知识产权权益(由市科技局牵头,会同市文广新局等单位负责落实);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持续培育蓝领人才,建立完善的教育体系。(由市教育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人事局、市法制局,各市、区政府等单位负责落实)
五、推进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
(十七)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提高城镇职工特别是中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水平;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促进社会充分就业;大力实施“千企扶千村”就业工程,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明年免费培训农业富余劳动力4万人,实现转移就业3万人,促进农民增加非农收入(由市劳动保障局牵头,会同各市、区政府负责落实);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保护价制度,提高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购买农机具补贴等标准,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提高农业集约经营效益。(由市农业局牵头,会同市粮食局,各市、区政府等单位负责落实)
(十八)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明年安排安居工程项目投资3亿元,加快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难问题(由市建设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房产局,各市、区政府等单位负责落实);以建立健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为重点,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关爱困难群众,完善五保供养机制(由市民政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等单位负责落实);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以及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和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增加劳动欠薪准备金,防止企业劳动欠薪引发的社会问题。〖HTK〗(由市劳动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局,各市、区政府等单位负责落实)
(十九)加快医疗卫生发展。市级投入3亿元推进医疗卫生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江门市妇幼保健院北新区新院、 江门市基层中医药人才临床培训基地项目、江门市中心医院外科住院大楼、新会人民医院综合住院大楼等项目建设。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完善疾病防控体系,健全城乡卫生服务体系,推进中医药名市建设和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市级投入2500万元,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面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覆盖面分别提高到80%和95%以上。(由市卫生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各市、区政府等单位负责落实)
(二十)加快文化教育事业发展。市级投入1亿元加快“教育强市”建设,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化建设和江门职业技术学院等项目建设(由市教育局牵头落实)。发展公共文化事业,推进农家书屋和新家庭文化屋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投入5000万元,加快建设五邑华人华侨博物馆项目、江门市青少年宫二期、开平碉楼与村落保护设施等项目建设。(由市文广新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口计生局、市信息产业局、团市委,各市、区等单位负责落实)
为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要强化目标责任制管理,成立各专责工作小组,由牵头单位分管市领导任组长,负责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各级、各部门必须增强工作主动性,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尽快启动、顺利实施,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八年十二月一日
(采集:赵岚 编审:叶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