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府〔2017〕9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促进我市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邮政管理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7日
关于促进我市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省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40号)精神,充分发挥快递业推动流通方式转型、促进消费升级的先导作用,提高我市快递业在服务业中的比重,加快培育我市现代服务业新增长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建成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现代邮政业目标,抢抓新机遇,适应新常态,以建设普惠邮政、智慧邮政、安全邮政、诚信邮政、绿色邮政为抓手,坚持依法治邮,加强科技兴邮,加快江门“快递强市”建设步伐,加快全面提质增效,促进江门邮政业转型升级和加快发展,建成全面覆盖、高效运行的全市邮政业服务体系,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达到珠三角城市的中上水平。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中小快递企业整合,推动企业持续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转变政府职能,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完善相关规划标准和配套政策,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公开平等的市场环境。
创新引领,协同发展。鼓励快递企业科技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推进快递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顺畅对接,推动快递与电子商务、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等相关产业联动发展。
强化监管,保障安全。坚持放管服结合,健全监管体系,完善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坚持安全为基,强化红线意识,落实责任制度,保障寄递安全。
(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竞争有序、技术先进、安全高效、服务优质、绿色节能的现代快递服务体系,形成普惠城乡、联通内外的快递服务网络。
——产业规模上新台阶。快递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全面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通快递,全市快递年业务量达到1亿件,年业务收入达到26亿元。
——企业实力明显增强。积极引导培育形成若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骨干快递企业,其中年业务收入超过3亿元的大型龙头快递企业2家、年业务收入超过5000万元的快递企业3家。
——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寄递服务产品体系更加丰富,全省各地级以上市以及港澳地区间实现24小时送达,国际快递服务通达范围更广、速度更快,服务公众满意度稳步提升。
——经济社会效益更加显著。年均新增就业岗位、年均支撑网络零售交易额稳步提升;快递成为连接产业、城乡、区域及国外的重要纽带,服务生产和便利民生的基础性作用显著提升。
二、重点任务
(四)培育壮大骨干企业。鼓励各类资本依法进入快递领域,支持民营快递企业发展。支持快递企业通过市场化手段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整合中小企业,壮大运营网络,提升产业集中度。支持快递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做大做强,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生产要素向骨干企业集聚,加快形成若干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搭建江门海关、检验检疫、邮政EMS、中岸集团和快递企业沟通平台,支持快递企业对接各个跨境电子商务快件分拣清关中心的业务。支持快递协会与电商协会之间的合作,推介快递企业进驻江门国家高新区电子商务园。支持快递企业与仓储、铁路、信息、金融等企业深度合作,形成复合服务能力,加快向综合性快递物流运营商转型。支持快递企业构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经营管理者激励机制。引导快递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树立品牌意识,加快从粗放式经营向集约式经营转变,从价格竞争向服务品质竞争转变。鼓励境内外快递企业强强联合,延伸拓展跨国网络,提高国际快递服务能力。加强服务质量监测,落实快递服务标准和业务操作规范,降低快件延误率、损毁率、丢失率和投诉率,提高用户满意度。(市邮政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五)推动行业转型升级。积极实施“互联网+”战略,促进快递业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促进快递业与电子商务、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金融业协同发展,促进线上线下互动创新。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促进产学研结合,支持快递专业技术装备研发。加快智能化终端、自动化分拣、机械化装卸、绿色化运输与包装等技术装备的应用。建设标准化快件集散中心,推进运载设施设备标准与相关行业标准的衔接,提升装备通用性能和标准化运作水平。支持企业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利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北斗定位系统、供应链等技术和新商业模式的应用,推进与上下游企业及相关部门的信息对接和互联互通。(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负责)
(六)加强基础网络建设。参照全国快递物流园区城市布局主要条件,与《市“十三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相衔接,争取有关部门提供土地、政策支持,促进棠下、古井等快递物流园区项目落地。充分利用曙光物流园、启蓬物流园的物流设施配备较完善,运输条件较理想等条件,对原有园区平台,实行统筹整合、优化调整、错位发展,积极推动原有园区升级改造,引导快递企业进驻运营;充分利用江门国家高新区电子商务园,推进我市快递服务与跨境电子商务深化合作、融合发展。建立县级分拨中心,设立乡镇快递网点服务农村经济、促进农村消费升级。鼓励快递企业与邮政网点、政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等开展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服务农村发展。鼓励企业通过整合利用现有商业、邮政便民服务等设施加强快递末端服务平台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投递合作,把快件箱等智能投递设施纳入我市智慧城市后续规划,解决快递进社区、校区、办公区等“最后一公里”难题。(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负责)
(七)拓展开发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探索推广快递仓储设施、生产设备和运输车辆抵押贷款业务。建立完善适应快递特点的信用评估和授信制度,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通过小额贷款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快递业有效信贷投入。支持发展自动化分拣设备等融资租赁服务,鼓励融资担保机构支持快递企业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快递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市金融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江门银监分局负责)
(八)发展跨境电商快递服务。加快发展快递服务贸易,加强粤港澳服务合作与交流。支持快递企业在江门国家高新区电子商务园等区域内建设跨境快件物流中心。鼓励快递企业提供统一采购、仓储和配送等服务,逐步形成与跨境电商相适应的快递服务体系。支持国际电商企业与快递企业开展合作,探索建立“海外仓”。建立跨境快件便捷通关通道,简化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完善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的通关模式。推进快递企业物流信息系统与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跨境电商平台、通关监管平台等信息对接与共享,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物流信息一体化服务。(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江门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
(九)加快推进“三向”工程。实施快递“向下、向深、向外”工程。推进农村快递业与农村物流、农产品运输配送融合发展。支持快递企业加强与农业、供销、商贸企业合作,积极参与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构建农产品快递网络,打造“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下沉带动农村消费,促进农业升级,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助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引导快递企业面向城乡社区创新末端网络运营模式,打造便民利商的综合服务平台。鼓励快递企业服务于制造业发展,创新服务模式,拓展代收货款、供应链管理、冷链快递等增值业务。加大“走出去”服务力度,鼓励快递企业通过委托代理、设立分支机构等方式拓展服务网络。鼓励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创新合作模式,充分利用现有邮政网点优势,提高邮政基础设施利用效率,推进邮政、快递网络共建共享。(市邮政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负责)
(十)衔接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进快递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深度融合,实现快递服务全环节无缝对接、高效便捷运行。建立依托市邮政公司现有的运输体系,搭建联结全市城乡公共运输平台,发挥行政村便民服务站(点)→镇→县→市的场站优势,打造城乡物流集散地、仓储中心,形成点、线、面稳定便捷、经济高效的快件运输通道。依托深茂铁路、广珠高铁,探索发展高铁快递和电商快递班列,优化快件安检配载、装卸交接流程。推广甩挂运输,推进公路客运班线代运快件试点。在公路场站配套快件运输通道和装卸操作接驳场所。推广应用快递设施通用标准,实现快件在多种运输方式间无缝衔接。加快推进铁路、公路与快递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增强一体化服务能力。(市发展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负责)
(十一)完善行业安全监管机制。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和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实施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绿盾”工程,全面推进快递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等强制性标准;强化寄件人、快递企业、政府部门的安全责任;全面落实收寄验视制度、推行实名制收寄、过机安检。(市邮政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安全监管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十二)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贯彻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简政放权的要求,优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审批流程,全面落实精简许可材料、压缩审批时限、建立绿色通道、优化审批流程等措施,建立务实便利、高效透明的快递许可工作体系。落实商事制度改革措施,进一步便利快递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工商登记。(市邮政管理局、市工商局负责)
(十三)强化市场监督管理。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加强监测与信息发布,做好申诉处理工作,加强对快递环节的管控,提高企业服务质量透明度,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加大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的监管力度,保障快递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提高行业综合治理水平。(市邮政管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十四)完善规划体系。编制全市快递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与综合交通运输、土地利用、物流业、现代服务业、电子商务等专项规划做好衔接。建议将发展快递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中合理安排快递基础设施的布局建设。(市邮政管理局负责)
(十五)加大财税扶持力度。贯彻落实中央、省出台的各项扶持政策,加大财政资金引导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快递业发展的财政资金,重点用于强化行业安全管理、加强行业市场监管、快递下乡、扶持快递行业发展等。支持快递企业申请有关财政专项资金补助,享受相关税费优惠。把快递业纳入创业担保贷款(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范畴,鼓励青年投身快递创业。(市财政局、市邮政管理局负责)
(十六)加强用地保障。参照全国快递物流园区城市布局主要条件,与《市“十三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相衔接,争取有关部门提供土地、政策支持,促进棠下、古井等快递物流园区项目落地。优先保障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快递物流园区、快件集散中心等基础设施用地的土地供给。工业园区、城市新区、城市新建住宅小区、商业集中区以及旧城改造要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标准,同步规划建设快递服务场所和智能快件箱等配套设施;研究将智能快件箱等快递服务设施纳入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合理安排利用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原有土地、实施城乡规划和旧城改造中收购的存量土地优先发展快递服务。(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邮政管理局负责)
(十七)支持快递车辆便捷通行。研究快递企业小型专用车辆运营管理措施。推广应用符合快递专用机动车系列标准的快递专用车辆,发布快递行业统一标识,核发道路运输许可证。对货运车辆实行通行管控措施的路段,根据快递服务需求,给予快递运输车辆(黄标车除外)城市通行和临时停靠作业的便利。依法依规加强快递末端服务车辆管理,结合实际制定快递运输车辆用于城市收投服务的管理办法,引导快递行业使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车辆。简化对快递企业增加车辆运营规模的审批流程,重大活动期间城市交通实行车辆限行措施的,交通管理部门应采取措施确保快递车辆的基本通行。(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负责)
(十八)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快递人才素质提升工程。支持我市职业院校设置电子商务和物流专业,支持培训基地建设,根据行业标准,引导规模以上企业对接职业院校,设立学生实习和教学实践岗位,鼓励快递企业参与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和师资队伍建设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完善快递业相关职业工种标准,将其纳入技能晋升相关专项资金补贴范围,完善快递业职业资格制度。落实就业创业和人才引进等政策,积极收集全市快递业企业对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情况,借助“广东省急需紧缺人才信息供求平台”,科学引导企业与高层次人才在线对接,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办理人才引进手续。(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邮政管理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