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以创新、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助力 (下称“大湾区”)打造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根据《 发展规划纲要》,结合我省公证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服务大湾区建设大局。全省公证行业要深刻认识推进大湾区建设是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把服务大湾区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主动深入机关、企业、院校、社区等单位了解公证法律服务需求,充分发挥公证的制度和职能优势,积极为大湾区城市群参与全球竞争提供综合性、多元化的公证法律服务。
二、积极服务大湾区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充分发挥地缘优势,及时总结推广公证行业服务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三个自贸区的宝贵经验,继续扩大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激活优化事业体制公证机构,以创新的机制、创新的做法服务大湾区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
三、积极服务大湾区协同创新发展。通过办理授权许可、订立协议、签署合同、声明保证、送达文件、保全证据等公证业务,全面介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各个环节,实现对高新技术产业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促进大湾区深化粤港澳创新合作,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四、积极服务大湾区实体经济发展。通过办理股东大会现场监督、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法人授权(声明)、贸易合作协议、建设合同、招标投标、加工购销合同、赴境外融资(引资)的资质信用、银行保函、资产凭证等公证事项及登记、提存、保管、提供法律意见等公证事务,帮助大湾区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
五、积极服务大湾区高质量发展。围绕大湾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青年创新创业、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宜游优质生活圈等各个方面,积极拓展金融创新、技术合作、人才引进、环境保护、文化旅游等公证业务领域,高起点、高质量、高标准实现公证服务与大湾区建设各领域的高度融合。
六、实现公证数据与大湾区数据网络无缝对接。围绕粤港澳三地实现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互联互通,通过加快推进公证行业信息化建设,实现公证数据与公安、民政、交通、金融、工信等部门数据的互联共享,深入推进公证行业“放管服”改革,不断升级优化公证服务模式,防范企业经营风险,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七、积极助力大湾区破解发展难题。充分发挥公证具有的证明、沟通、服务、监督职能,协助破解大湾区建设面临的供求结构、经济增长内生动力、生产要素高效便捷流动、生态环境等发展难题,助力大湾区创新合作发展体制机制,实现转型升级,提高国际竞争力。
八、积极参与大湾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与法院、仲裁机构、调解委员会、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加强联系,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协同推进大湾区的司法和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探索构建粤港澳三地公证行业跨境协作机制,助推大湾区打造更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九、深化粤港澳三地公证行业交流合作。不断扩大和深化粤港澳公证领域合作,努力实现三地公证数据信息的互联互通,通过组织考察、专业研讨、学习培训等形式,促进三地公证行业的紧密合作,通过召开协调会议、建立协作机制、确定互认规则等方式,研究解决大湾区“一国两制三法域”面临的问题。
十、加强工作部署和监督指导。全省各地公证行业管理部门要指导督促公证机构认真落实上述措施,组织公证人员进行专项业务培训,提升公证人员服务大湾区建设的专业水平,及时掌握公证机构服务大湾区建设的情况,组织公证机构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提高我省公证行业的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