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新区党政办、江海区府办印发《关于加快“1+6”国家级平台融合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力推动国家高新区和珠三角(江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城市核心区、中国(江门)侨梦苑创新产业聚集区、全国博士后创新(江门)示范中心核心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等六大国家级平台融合发展。
《方案》提出“集聚创新创业资源”“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创新型特色园区”“建设一流创新创业环境”等四大举措,搭建涵盖科技创新、金融、华侨华人创新创业以及人才补贴等扶持奖励政策。
针对珠三角(江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方案》提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在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建立研发平台,按企业对该研发机构投入总额的20%,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
针对中国(江门)侨梦苑创新产业聚集区,《方案》提出,“新引进的侨资企业两年内实际吸收外资金额(不含外方股东贷款,下同)1000万美元以上(含1000万美元),或现有侨资企业两年内新增实际吸收外资金额1000万美元以上(含1000万美元),按企业实际吸收外资金额1%的比例予以奖励”。
针对全国博士后创新(江门)示范中心核心区,对新设立并招收博士、博士后的博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方案》提出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50万元、30万元建站补贴。
未来,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将汇聚更多高端创新资源,发挥国家级平台优势,将江门高新区打造成为全市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全市工业立市重要引擎、江门大型产业集聚区东组团发展先行区、维护华侨华人合法权益重要承载区和大湾区人才重要集聚区。
区发展和改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将建立比学赶超勇争先的“赛马机制”,在先进地区找标杆、争上游,不断提升平台建设能力水平;充分发挥国家级平台在集聚创新创业资源、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创新型特色园区、建设一流创新创业环境等方面重要作用,提升全区发展能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