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雄安新区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正式公布,批复中同意我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名称为中国(江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综合试验区是国务院同意设立的,在跨境电子商务领域开展一系列先行先试措施的城市区域。2015年3月,杭州市获批成为第一批综合试验区以来,全国共有59个城市获批为综合试验区,其中包括我省的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佛山、汕头等6个城市。今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新增46个城市纳入综合试验区。
《批复》提出,复制推广前四批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开展品牌建设,引导跨境电子商务全面发展,全力以赴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同时,要保障国家安全、网络安全、交易安全、国门生物安全、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和有效防范交易风险,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据市商务局介绍,国务院同意我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将有力推动我市电子商务跨越式发展,促进外贸转型升级。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经济受挫的背景下,将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了一个有效的推进器。参考周边综合试验区的实践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我市提出江门综合试验区的定位是:主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 建设,打造成为立足大湾区、服务全国、辐射全球的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区、对外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和进出口商品集疏运交易中心。目标到2022年,全市引进和培育一批具备一定规模的跨境电商应用和服务企业,打造一批集聚发展、各具特色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建设一批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建成一批跨境电商体验店,形成多模式并行、进出口并进的跨境电商发展态势,实现跨境电商交易额跨越式上升。
同时,我市提出推动制造业向互联网生态模式转型、引进和培育一批跨境电商龙头企业、优化完善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功能完备的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区、研究跨境电商相关政策的具体应用、推动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建设、建立跨境电商人才培养体系等7大主要工作任务,全面推动江门综合试验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