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规范我市产权电子交易行为,维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监管和公共服务水平,现制定《江门市产权电子交易规程》(以下简称《交易规程》)。
二、主要内容
《交易规程》共十章、四十八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为总则。本章规定了《交易规程》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交易原则、交易范围、交易形式、交易程序、交易责任等基本问题,明确产权电子交易的流程,以及交易各方在交易中的责任,为优化我市产权电子交易提供依据。
第二章为受理交易项目。本章主要是明确了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对交易事项作程序性审核,不进行实质性审核,以及委托方提交产权交易项目时相关资料的要求。
第三章为发布交易信息。本章介绍了产权交易项目公告的发布媒体、信息公告期、补充公告、交易挂牌价等信息发布的内容。
第四章为竞投人登记。本章介绍了竞投人进行产权交易项目报名登记、缴纳保证金的流程以及相关规定。
第五章为网络竞价。本章介绍了产权交易项目进入网络竞价环节的流程以及相关规定。
第六章为成交确认和资金结算。本章介绍了产权交易项目结束,交易结果确认的规则、成交确认的相关流程以及竞投保证金的处理方式。
第七章为系统管理。本章介绍了产权电子交易系统的日常管理。
第八章为应急处置。本章说明了产权交易项目须中止、终止的各类情况,以及项目中止、终止、恢复的处理方式,以便交易各方清楚了解交易过程中特殊流程的具体处理方式。
第九章为责任。本章明确了交易各方在产权交易活动中应尽责任以及违规、违反公告要求行为所导致的有关处理方式。
第十章为附则。本章说明了《交易规程》的争议处理方式、解释权以及施行年限。
三、有效时限
本规程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0月31日。
四、联系方式
江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咨询电话:0750-3509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