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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MB2C90725T/2022-00271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12-02
名称: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门市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大赛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号: 江市监规字〔2022〕5号 JMBG2022031 发布日期: 202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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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门市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大赛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19 浏览次数: -

文字解读:《江门市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大赛经费管理办法》

图片解读:一图读懂《江门市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大赛经费管理办法》

动漫解读:《江门市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大赛经费管理办法》图文动漫



JMBG2022031

江市监规字〔202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江门市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大赛经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市场监管局反映。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日

江门市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大赛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根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为倡导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理念,展现培育布局成果,树立培育布局标杆,引导带动一批创新主体积极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工作,我市定期举办江门市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大赛(以下简称“江高赛”)。

第三条 “江高赛”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办,负责赛事的组织、评审、奖金公示以及下达等工作,由各县(市、区)政府轮流承办。

在江门市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户籍地在江门市的公民或常住人口可报名参加“江高赛”。

“江高赛”按发明初创组和发明成长组分别进行比赛。

第四条 “江高赛”共设14个获奖名额,每届奖金总额为人民币80万元。奖项包括金奖和优秀奖;其中金奖分为发明初创组、发明成长组,每组2名,奖金为10万元/名;优秀奖分为发明初创组、发明成长组,每组5名,奖金为4万元/名。

第五条 “江高赛”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报名通知,参赛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参赛选手)经过网络投票、初赛评选、线下辅导、决赛评选、颁奖仪式等阶段,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评选出金奖、优秀奖。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评选结果拟定奖金清单,并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拨付。对公示有异议的,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反馈给异议提出单位或提出人。奖金通过江门市惠企利民服务平台发放。

第六条 “江高赛”经费包括奖金和工作经费。

“江高赛”奖金由市财政与获奖单位所在县(市、区)财政共同分担,分担比例:市财政与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分别按税收分成比例分担,与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和恩平市分别按2:8比例分担。获奖单位为市直单位的,其奖金由市财政承担。

“江高赛”工作经费由承办的县(市、区)政府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赛事宣传推广、赛事各环节的布置和执行费用、组织资产评估费用和各环节公证费用等。

第七条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江高赛”奖金的预算编制和执行,对下达县(市、区)的资金执行情况承担指导和监管责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奖金使用安全、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等。

第八条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开展专项资金跟踪监控、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等工作。

第九条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明确项目整体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定期开展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自评工作。

第十条 参赛选手如有弄虚作假、假借江门企业名义骗取财政资金等行为,将停止拨款并收回已拨付的资金;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

联系人:何莳萍,联系电话:0750-3168301





附件:

1.江市监规字〔2022〕5号_(JMBG2022031)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门市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大赛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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