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工信办〔2024〕1号 JMBG2024007
局各科(室)、市无线电监测站、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江门市2023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江司办〔2023〕42号)要求,我局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清理,认为规范性文件《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江经信办〔2017〕7号)已不能适应我市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和行政管理的实际需要,现决定从即日起废止《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江经信办〔2017〕7号)。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方式:0750-3279800)
附件:
1.江工信办〔2024〕1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废止《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