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MBG2023026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我局对本部门制定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过清理,现决定从即日起废止《关于印发<江门市物价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和<江门市物价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的通知》(江价〔2010〕177号)(详见附件)。
附件:关于印发《江门市物价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和《江门市物价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的通知(江价〔2010〕177号)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