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MBG2023048
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废止《江门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通知
江城管[2023]78号
各县(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江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江府办〔2022〕2号)和《江门市2023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江司办〔2023〕42号)工作要求,按照“制定部门被撤销或职权已调整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部门负责清理”的原则,我局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评估、清理。
经过清理,现决定从即日起废止《江门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江城管〔2010〕203号)。
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