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江门市水利局关于延长《江门市市区公共供水计划用水工作细则》有效期的通知
JMBG2023034
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江门市水利局
关于延长《江门市市区公共供水计划用水工作细则》有效期的通知
江城管[2023]65号
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江门公用水务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新会水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计划用水管理办法》《广东省节约用水办法》《江门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江门市水资源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用水需求和过程管理,提高江门市市区计划用水管理水平,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要求,对现正施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后,决定《江门市市区公共供水计划用水工作细则》(江城管〔2020〕136号)的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11月30日。
附件:《江门市市区公共供水计划用水工作细则》(江城管〔2020〕136号)
联系人: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系电话:0750-3835697
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江门市水利局
2023年11月30日
附件:
1.附件:江城管〔2020〕136号-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江门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江门市市区公共供水计划用水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