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机构改革工作会议召开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的重要论述精神 高质量完成好我市各项改革任务
为再造一个现代化新江门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陈岸明讲话 吴晓晖张磊易中强出席
江门日报讯 (通讯员/魏琦) 近期,省委、省政府批复同意《江门市机构改革方案》,我市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3月20日,全市机构改革工作会议召开,对有关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推进落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岸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全省机构改革工作会议要求,高质量完成好我市各项改革任务,为再造一个现代化新江门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市委副书记、市长吴晓晖主持会议,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张磊,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易中强出席会议。
陈岸明指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我们要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精神,充分认识深化机构改革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重大部署,充分认识深化机构改革是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门篇章的迫切需要,充分认识深化机构改革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务实之策,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安排在江门落实到位。
陈岸明强调,要牢牢把握机构改革重点任务,扎实推进地方机构改革工作。一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党对社会工作的领导,强化统战与台港澳工作职责融合,从机构职能上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机制。二要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个新时代的硬道理,优化调整重点领域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进一步健全完善适应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新要求的机构职能体系。三要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职责、整合队伍、减少层级、推动力量下沉,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四要结合实施“百千万工程”,调整完善乡镇(街道)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推进赋权强镇和强镇赋权,建立与事权相衔接的保障机制,推动资源、管理、服务下沉。五要坚持科学规范从严管理,优化调整议事协调机构,扎实做好精减人员编制和规范部门领导职数工作。同时要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积极稳妥推进,严明工作纪律,确保机构改革各项任务如期顺利完成。
吴晓晖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推进机构改革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准确把握要求,全面落实机构改革各项任务,正确处理好机构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不断开创江门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会上,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凌传茂传达了我市机构改革方案主要内容。
市四套班子有关领导同志,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组织部部长、编办主任,市委各部委办、市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