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7日至9月27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广东省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1年12月13日反馈了督察报告。江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按照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督察报告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粤办发〔2022〕10号,以下简称《省整改方案》)要求,立行立改,举一反三,扎实推动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截至2024年2月底,《省整改方案》涉及江门市的17项整改任务(包括江门市单列问题2项、全省典型案例1项、全省共性问题14项),已完成整改11项;剩余的6项整改任务中,应于2024年完成2项、2025年完成3项、涉及思想认识方面需长期坚持1项,均达到时序进度要求;督察期间交办江门市的226件信访案件已办结225件,阶段办结1件。通过落实督察整改,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一、全面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统筹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全力以赴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一)高度重视,全力推动整改。市委、市政府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共同担任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别担任市出海水道与河道水域非法洗砂洗泥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组长,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开展实地调研督导。2023年,共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38次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定期召开调度会,通过“四不两直”检查等方式督导落实各项工作。
(二)压实责任,实行清单管理。制定《江门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建立17项整改问题台账。对照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典型案例,全面审视、举一反三,梳理形成自查问题清单。坚持清单制整改,逐一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实行拉条挂账、督办落实。
(三)调度督导,强化考核问效。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每月调度、预警提醒、督办约谈等工作机制。对推进缓慢或进度滞后的整改任务,向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发提醒函;对新会区、台山市等部分镇(街道)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对河流考核断面水质监测不达标的镇(街道)党委书记约谈50人次。将督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各级环境保护责任考核范围,结合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进行季度年度考核,做到以考促改、推动落实。
二、聚焦重点问题,精准发力、真改实改,推动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江门市紧盯单列问题(蓬江区荷塘镇南格工业区和开平市苍城镇工业区污水治理、恩平地热国家地质公园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以及全省典型问题(出海水道非法洗砂洗泥治理),采取坚决有力整改措施,全力推动重点问题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一)坚持系统治污,强化工业集聚区水环境整治。一是按期完成蓬江区荷塘镇南格工业区污水治理任务。完成南格工业区5.7公里污水管网建设和篁湾村污水治理工程,清拆非法炼制地沟油企业。统筹推进石龙围水环境整治,水质已消除黑臭,整改工作已于2022年底完成。二是按期完成开平市苍城镇工业区尾水集中深度处理厂建设任务。项目建设规模为1万吨/日,已于2022年底建成运行,新建约3公里工业污水管网。三是持续推进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2021年以来全市新增工业污水处理能力7.85万吨/日。
(二)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推进恩平地热国家地质公园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一是完善恩平地热国家地质公园总体规划。恩平市严格按照国家地质公园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和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要求,制定了《广东恩平地热国家地质公园规划(2021-2025)》,并向社会公开发布。二是加快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恩平市制定5个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建立“一矿一工作专班”机制,统筹落实地质灾害及安全隐患修复、水土保持、复绿等综合治理。锦安、弘宇、中天矿山已完成生态修复工程和专家评估;飞蛾岭、基隆矿山已完成生态修复工程,正进一步开展绿化提升工作,计划在2024年底前完成。三是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开展全市自然保护地排查督导专项行动,梳理核查建设用地图斑1146个,推进落实16个问题图斑整改,加强各类自然保护地统一规范高效管理。
(三)坚持疏堵结合,高标准推进出海水道非法洗砂洗泥问题整改。一是强化统筹领导。成立市出海水道非法洗砂洗泥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纪委书记,分管河长制、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市长,市检察院检察长任副组长。专门成立规划建设、专项执法、干部监督问责三个工作专班,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二是强化执法监管。出台《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洗砂管理的实施意见》《江门市洗砂监管执法机制(试行)》等制度文件,建立联合执法、“两法衔接”等机制。全面加强新会区崖门水道、虎跳门水道等重点水域巡查监管执法,分别在崖门、虎跳门两大口门设置水上拦截线,派出海巡船进行驻点值守,对进港载砂船舶开展全覆盖检查,共查处违反海事法规的涉砂船舶89艘;对61个持证码头建立砂料转运单制度,每个码头安装视频监控并接入交通监控系统,强化砂石进出监管,建立砂石交易数据库。深入开展非法洗海砂洗泥专项执法行动,2021年9月以来,全市共查处陆地洗砂场违规洗砂案件99宗,累计罚款541万元;2023年11月,在省公安厅的部署指挥下,江门公安机关成功侦破一起跨区域的特大盗采海砂案件。三是强化规范管理。建立陆地洗砂场合法类、整改类、关停类“三个清单”,对全部洗砂场各项审批手续进行再检查再核定,分类推进整改落实。编制形成全市陆地洗砂场及海砂淡化场规划布点,已建成3个海砂淡化场,设计年产量385万吨,超额完成省下达的海砂淡化能力建设任务,并已满足全市市场需求。
三、以督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提升水平,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江门市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围绕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等工作部署,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为江门现代化建设注入绿色发展动力。
(一)全面推进“百千万工程”,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加快补齐城乡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2022年以来,全市累计新增镇级生活污水管网162.18公里。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截至2024年2月底,全市累计完成9302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达85.33%,城乡环境更加宜居。
(二)扎实推进绿美生态建设“六大行动”,全力绘就绿美江门新画卷。深入推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全市森林面积43万公顷,森林覆盖率45.31%。协同推进城乡绿美一体提升,累计建成27个省森林城镇、列全省第1。“一树一策”加强对1896株城市古树名木保护,小鸟天堂榕树入选“全国10棵最美榕树”。系统推进绿美保护地提升,加快建设台山镇海湾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新会小鸟天堂、开平孔雀湖入选2023年省级重要湿地名录,台山上川岛入选首批全国“和美海岛”。
(三)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出台《江门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实施“碳达峰十二大行动”。大力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十四五”以来能耗强度累计下降7.79%。加快推进绿色交通发展,全市公交车电动化率100%,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年均增长120%。科技引领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新突破,与香港科技大学共建的粤港碳中和科学与技术联合实验室,成为 首个“双碳”领域的粤港联合实验室。
下一步,江门市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坚持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扎实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纵深推进绿美江门生态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广东作出江门贡献。
附件:江门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江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