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合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我市疫情防控正处于最关键的时刻。为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我市在高、中、低风险区分别实施“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封控措施、“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的管控措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配合,全市上下一盘棋,各行各业齐参与,按照统一部署参加核酸检测、主动减少人员聚集、公共场所要扫码、接受疫情防控卡点检查、配合疫情流行病学调查等防控措施,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对于违反以上防控措施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从严从快查处。
江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