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上午,台山市召开机构改革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及全省、江门市机构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对我市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市委书记、市长郑劲龙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彭大荣,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陈瑞琪出席会议。市委副书记赵建涛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精神,增强做好我市机构改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集中部署,全市上下要深刻认识机构改革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重大部署,深刻认识机构改革是推动解决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的必然要求,深刻认识机构改革是加快台山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改革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扎实推进机构改革工作。锚定改革目标,把握机构改革重点,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优化调整重点领域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人员编制优化配置和领导职数管理。结合实施“百千万工程”,调整完善乡镇(街道)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
会议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如期顺利完成机构改革任务。各涉改部门党组(党委)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接、协同配合,抓好思想政治、转隶组建、“三定”规定制定等关键环节,严守工作纪律,做好组织实施,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市机构改革任务,为建设强富绿美新台山提供有力体制机制保障。
会上,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刘子奕传达了台山市机构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
市四套班子有关领导同志,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各镇(街)党(工)委书记,市有关单位、各民主党派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