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推动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刘淑君 摄
□江门日报记者 罗霈 通讯员 崔芷瑶
近年来,蓬江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全面推进依法管水治水,以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为主要目标,推动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让以往的黑臭水体华丽变身为生态廊道,实现长治久清,为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广东样板提供“蓬江方案”。
治水惠民成效显著
黑臭水体治理是难题,更是必答题。
在法治护航下,近年来,蓬江区依法治水、治水惠民成效显著:一是列入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的5条黑臭水体全部消除黑臭,黑臭水体消除率达100%;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二是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7.6%,工业污水处理率达100%,全区348个自然村生活污水处理100%全覆盖。累计新建污水管网约556公里、污水提升泵站116座,辖区内企业污水可就近排放至城镇污水处理厂,不再自行承担高昂的处理费用,使企业经营降本增效,水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实现“双丰收”。三是在消除黑臭河涌基础上,蓬江区结合碧道建设及城市发展需要,做好绿化、固堤、修碧道、建公园等加法,启动天沙河景观示范段、天沙河碧道、江门河北岸碧道等工程,打造“一河两岸”新景观,展现江门不同时期的城市风貌,治水与民生改善相结合,让“幸福之水”滋润百姓美好生活。
从“差等生”实现到“优等生”的转变,蓬江区做了大量工作。为消除黑臭水体,蓬江区成立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黑臭水体治理工程项目指挥部,连续三年把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列入政府工作清单,以依法治理系统破解整治难题。其间,蓬江区坚持多个先行:政策项目立项,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先行;政策项目实施,法律顾问先行;政策项目落实,法治宣传先行。
此外,蓬江区统筹岸上岸下、上游下游,开展全流域全要素系统治理,印发“1+4”工作方案(1个总方案和工业、农业、垃圾、生活污水4个专项污染源整治工作方案),对5条黑臭水体建档立册,严格落实“一河一策、一河一台账、一河一评估、一河一清单”整治模式,推行“一名责任领导、一个专业化团队、一套工作方案、一张倒排工期清单、一张挂战图、一抓到底”工作机制,咬定目标不放松,凝心聚力抓落实,水体水质明显好转,蓬江区河长制水质考核从治理前全市倒数到治理后稳居全市前列。
筑牢河湖管护“大屏障”
保护水体,就是守护城市“生命线”。近年来,蓬江区把水环境保护执法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协调联动城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与属地镇(街),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形成河湖管理保护合力。
近三年,蓬江区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办理行政检察执法案件800宗、行政处罚案件330宗,涉黑臭水体整治行政处罚案件无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此外,让人大代表当好“治水”联络员。区人大常委会创新“四个一”监督治水机制(每月一公示、每季一通报、年中一报告、年末一测评),组织各级人大代表800余人次开展25次专题视察,提出意见建议87条,10名人大代表担任“民间义务河长”,70名区、镇人大代表担任“环保监督员”,依法督察视角向社会延伸,获评2020年度全省人大环保监督优秀案例。
为促进水体长治久安,蓬江区还积极探索建立完善法治化、制度化河湖管控新模式,深入推进水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建设。一是把在推进黑臭水体治理过程中形成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治理理念、政策措施通过制度形式加以固定,先后出台《江门市蓬江区河湖长制水质考核奖惩工作方案》《江门市蓬江区河湖长制工作提醒通报约谈制度》等,增加考核奖惩对象、补充设置“问责”条目、细化履职成效反馈形式,压紧压实河长制工作责任。二是构建“河长+河道警长+检察长+民间河长+专职巡河员+河道保洁员+护河志愿者+网格员”的全方位护水管水工作体系,将河(湖)长制工作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用“微网格”筑牢河湖管护“大屏障”。
推动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全民守法是法治的基础,依法治水离不开全民法治意识的提高。近年来,蓬江区高标准打造智水展示中心,将治水经验“搬进”展厅。走进智水展示中心,可以通过视频、科普实验等形式了解治水知识。
据了解,该中心由“1厅1园”构成,即1组展厅(水之趣—环保教育展厅、水之力—治水综合展厅、水之道—科普会议区)和1个展园(生态净水区、智慧治水区、环保教育科普区、智慧互动区)。自2021年开通以来,已举办109场专题水情水文化及主题环保科普教育活动,接待参观人员超6.3万人次,是群众观察生态治水的“法治大课堂”。
治水兴水,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依法治水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水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治理好老百姓身边的水环境,推动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既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群众对美好生活的热切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