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强调,要深化对“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的认识和把握,切实增强做好“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充分发挥综治中心龙头作用和政法部门主力军作用,进一步延伸网格触角,强化智治支撑,加快推进“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提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推动开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围绕“镇村风险排查、就地矛盾化解、强化诉源治理、促进讲信修睦”的目标定位,系统化深入推进“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以实在有效的措施解决我市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各级各部门要系统总结本地本领域的创新实践和成功做法,形成一批具有本地特色且可复制可推广的“枫桥式”工作法,多方面展示我市工作成效。要全面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同推进“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强化督查考核,制定科学的考评机制,及时开展跟踪问效。加大“人、财、物”保障力度,持续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力量下沉,为推进工作提供保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