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保障,是推进县域经济、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的物质基础、空间载体和能量来源。近日,宅梧镇源林农耕研学园点状供地项目正式完成供地。据悉,该项目从实施方案编制、规划论证、用地批复,全程仅耗时3个月。
今年以来,鹤山市全面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江门市委“1+6+3”工作安排,紧紧围绕实施“百千万工程”重点工作,全力做好土地要素保障,精准配置资源,高质量搭建空间规划管控体系,推行点状供地新模式,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助力“百千万工程”,推动高质量发展。
文/图 江门日报记者 谌磊 杨光明
通讯员 林美萍
精准配置土地要素
保障项目发展空间
县域强则全省强,实施“百千万工程”,壮大县域经济是重要工作。县域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产业园区和重大项目,近年来,鹤山市旗帜鲜明地提出,除基础设施外,年度供应土地八成以上向制造业倾斜。
据统计,今年截至目前,鹤山市共批复新增建设用地52宗,批准总面积263.63公顷(约3954.42亩),保障建设项目61个;全市工业用地供应34宗,面积123.73公顷(约1856亩),为项目落地提供了坚强支撑。
鹤山还着力强化顶层规划引领,高质量搭建空间规划管控体系,科学统筹发展策略和路径,保障乡村产业用地需求。在顶层设计上,2023年11月14日,《鹤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获得省人民政府批复。该规划从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等方面对国土空间进行统筹布局,提出以“三区三线”为基础,紧扣“岭南水乡”“枢纽门户”以及“制造新城”三大定位,构建“两翼双城”城镇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格局,培育“两带双心、七廊多点”自然生态格局。
此外,鹤山各镇(街)在村庄规划优化提升中,通过腾挪存量空间等方式,合理选址乡村振兴发展项目,引导建设项目选址落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保障乡村振兴合理用地需求,推动乡村振兴。截至目前,鹤山全市已有67个村庄启动重新编制村庄规划工作,占鹤山全市的69.07%,数量和比例均位居江门第一。
在助力乡村振兴方面,鹤山持续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和基础设施用地报批,确保本年度落实市县两级安排不少于10%的用地指标保障乡村振兴新增建设用地。截至今年11月,鹤山全市项目用地涉及使用江门市2023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33.96公顷(约509.37亩),其中用于保障乡村振兴新增建设用地13.32公顷(约199.782亩),占比39.22%,切实保障珠肇高铁安置留用地、古劳下六道路、乡道址云线扩建等一批项目用地。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贯彻落实“百千万工程”的重要抓手,也是推动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重要途径。今年以来,鹤山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日常在线巡查,严厉打击各类新增违法用地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大力推进恢复耕地、拆旧复垦等工作,加快推进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足额足量完成耕地保护各项目标任务。目前,鹤城镇已完成可行性论证和形成鹤城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申报方案并已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反馈意见进行完善修改,并正按程序呈批。
推行点状供地新模式
探索形成“鹤山经验”
项目落地难、落地慢,往往是受限于用地难题。记者从鹤山市自然资源部门获悉,为着力破解项目用地难题,推动乡村产业转型升级,助力“百千万工程”落地见效,鹤山市不断加大乡村产业发展用地保障力度,积极推行点状供地新模式,取得显著成效。
在实施点状供地工作中,鹤山注重强化制度保障,在江门地区率先编制并印发《鹤山市实施点状供地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实施方案》,规范化推动点状供地项目落地落实。今年4月,修订后的《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实施点状供地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印发,鹤山市及时根据最新政策文件和土地管理法,结合推动“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对点状供地实施方案进行进一步修订完善并于6月13日印发新方案。
此外,鹤山市自然资源部门强化部门联动,自2020年起,多次赴镇(街)、村委会开展乡村产业发展用地需求调研摸底工作,收集形成鹤山全市产业、乡村文旅用地需求清单,通过自然资源“一张图”管理,加强与农业农村、文广旅体、发改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筛查出一批符合点状供地要求的项目,通过挂图作战的方式推动点状供地工作,成为江门首批完成点状供地的县(市、区),为江门全市推动点状供地提供了实实在在的鹤山经验。
据统计,目前,鹤山全市已有6个项目完成点状供地,总面积5.94公顷(约89.14亩),分别为宅梧源林农耕研学园、态和然茶园、香草小镇、联威茶园沉香生态茶园、共和来苏“山水人家”、古劳水乡童梦园。
此外,鹤山强化政策宣传培训,先后多次组织各镇(街)及相关部门就点状供地等政策文件进行学习、宣讲,结合浙江莫干山裸心谷、重庆武隆归原小镇等成功案例,对省、市政策进行深入解读,密切跟踪政策执行情况,加强政策宣传,让基层真正能懂政策、会用政策,为乡村产业发展培育业务能手、提供技术支撑。
今年以来,针对点状供地项目,鹤山按照实际用地需求实行分类审批管理。目前,除共和镇来苏茶场项目实行“征转合一”以外,其余点状供地项目均实行“征转分离”,即由村提交集体建设用地申请,并承诺保持集体建设用地性质,获得合法手续后用于申报的点状供地项目,通过村企联营、入股合作开发的方式开展项目建设运营。“征转分离”不仅可以有效解决历史遗留的租赁矛盾问题,还大大减少企业用地成本,一定程度上解决部分农村人口的“家门口”就业问题。结合点状供地项目用地需求,鹤山市自然资源部门加强与江门市自然资源局的沟通协调,落实项目具体土地规模和乡村振兴用地指标。同时,做好产业用地保障和新增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及涉及按原用途管理的农用地等用地政策指导,协助企业及村集体规范土地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