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凌雪敏 通讯员/杨潇锋) 7月9日,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我市两级行政复议机关向改革要动力,充分释放行政复议效能。2024年上半年,全市共新收行政复议申请739宗,同比增长54.28%,调解成功率36.95%,行政复议实质化解率93.91%。
据了解,目前我市已建立8个行政复议服务中心,73个镇(街)实现基层行政复议受理点全覆盖。我市严格按照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要求,公开、阳光、规范办案。2024年上半年,全市行政复议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83宗,电话听取意见176宗,当面听取意见22宗,召开听证会63宗,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听证59次,行政复议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其中,对于涉企行政复议案件,我市建立涉企行政复议“三快通道”,即“快调、快审、快结”。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相关单位尽量缩短审理时限,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让企业“轻装上阵”。2024年上半年,全市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涉企罚款案件26宗,涉及金额为396.455万元,已审结16宗,为企业减少经济损失47.92万元。
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扩大了行政复议范围,强化了调解在行政复议中的运用。我市搭建三级行政机关复议与应诉联络员网络,各县(市、区)积极探索复调对接、人大代表+复议、法院+复议、检察院+复议等多种联合调解和诉源治理模式,形成共同化解行政争议的强大合力。
对于涉及加装电梯、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土地权属争议、闲置土地处置等案件,办案人员基本100%实地调查,通过在现场组织属地政府、司法所、调解员和法律明白人等参与调解,成功促成一批案件调解和解。2024年上半年,全市行政复议机关调解和解案件126宗,调解成功率36.95%。
行政复议其中一个重要作用,是促进和规范依法行政。市委依法治市办发挥统筹协调职能,将复议中发现的典型和共性问题及时报送,推动办理一案,解决一类问题。我市建立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机制,及时将复议过程中发现的行政执法问题线索移交行政执法监督部门,促进精准监督。2024年上半年,全市直接纠错案件20宗,发出行政复议意见书12份、行政复议建议书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