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411号)规定,对有合法权源(包括村庄范围内原批准的)的宅基地后续建房时可直接作为建设用地使用,无需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