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人工繁育,是指在人为控制条件下,为保护、研究、科学试验、展览及其他经济目的而依法进行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活动。经营利用,是指依法从事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活动。
申请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人工繁育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许可申请表;
2.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有效文件或材料;
3.申请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种源来源说明;
4.人工繁育固定场所具有相应使用权的有效文件或材料;
5.野生动物救治及饲养人员技术能力证明;
6.申请人工繁育的各种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防逃逸设施、笼舍、监控设施、医疗设施、隔离墙(网)等图片,面积、规格、安全性及野生动物饲料来源的说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