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自然资发[2021]166号)明确:一般耕地 主要(提醒:不是“只能”)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20〕24号)规定:一是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二是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三是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四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五是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六是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