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为加强和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2019年12月自然资源部联合农业农村部印发《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字〔2019〕4号),2020年10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0〕7号)。为规范和加快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和上图入库工作,2020年7月自然资源部印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1328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先后印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及管理有关文件的通知》(粤自然资耕保〔2020〕2322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和上图入库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耕保〔2021〕6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