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因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极限和程序可以征用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成者动户。被征用的不动产成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