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2020年6月,江门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江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江府函〔2020〕86号)。自该《预案》实施以来,有力规范了全市救灾救助各项工作。随着当前面临的防灾减灾救灾形势不断变化,需要对《预案》进行修订,进一步适应灾害救助工作的需求。
(一)适应应急管理发展新要求的需要。党的二十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防灾减灾救灾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对妥善做好灾后救助提出明确要求,为全面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有必要通过修订《预案》来贯彻落实。
(二)适应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的需要。随着国家、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相关职能的优化,我市需参照上级要求作相应调整。同时,对照上级预案,需要增加相关成员单位,并且通过修订预案,对市级层面灾害救助的工作机制、职责分工等作相应的调整、充实和完善,进一步强化对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指挥协调。
(三)适应新形势自然灾害救助的需要。为适应防灾减灾救灾一体化的灾害应对新模式要求,有必要进一步强化与其他灾种专项应急预案的协同衔接,以及与省、县(市、区)应急响应的协调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