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2〕1484号)规定:在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领域推行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招标计划可采用定期或适时的发布方式,发布时间应提前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30日,发布内容包括招标人(项目法人)、项目名称、招标内容、合同估算金额、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等内容。计划2023年1月1日后发布招标公告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按上述规定提前发布招标计划。招标计划应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鼓励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发布招标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