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为持续提升我市原始创新能力和关键核心技术供给能力,推进基础科学研究和产业技术创新融通发展,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根据国家、省、市最新政策,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制定了《江门市基础研究试验发展试行细则》,以下简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