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因《江门市科技创新平台认定管理办法》(江科〔2020〕13号)实施期满,为完善实验室体系,持续推动江门市科技创新平台提质增效,根据国家、省相关政策,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江门市科学技术局修订出台《江门市科技创新平台认定管理办法(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