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优化基础研究经费投入结构、加快构建多元化基础研究投入体系是当前我国科技事业的重点工作之一。早在2018年《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4号)中就提出要“建立基础研究多元化投入机制”。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2022年)明确“国家引导企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立基金等方式多渠道投入基础研究,给予财政、金融、税收等政策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加大基础研究财政投入力度、优化支出结构,鼓励社会以捐赠和建立基金等方式多渠道投入。《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要“充分发挥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的支撑和引导作用,健全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多渠道投入机制,到2025年,争取全社会基础研究经费投入占研发经费比重达到10%,财政科学技术支出中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比重超过10%”。国家和省重要文件均明确要推动基础研究多元投入,联合基金的建立是贯彻国家和省有关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之一。
(二)广东已初步形成省市、省企多元投入基础研究的新格局。省科技厅发挥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省市、省企联合等方式推动构建了基础研究多元化投入格局。一是强化省市联动,引导地市财政投入支持基础研究,设立省市联合基金。2019年,分别与广州、深圳、佛山、东莞市人民政府按照省财政与地市财政1:3的资金投入比例,设立了四支省市联合基金。至2022年,随着粤佛、粤莞联合基金资金投入规模加大以及新设立粤惠联合基金,省市联合基金年度资金规模已达3亿元。二是充分发挥龙头骨干企业作用,聚焦重点行业领域,设立省企联合基金。围绕公共卫生与医药健康领域,启动实施了包括一方制药、凯普生物、中卫科研、迈瑞等省企联合基金;围绕国家“双碳”战略目标,聚焦海上风电产业技术创新发展,与南方电网、三峡集团、省能源集团及明阳智能四家企业共同设立海上风电联合基金。
(三)《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联合基金工作指引(试行)》为制定《细则》奠定基础。《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联合基金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由省科技厅与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联合印发,前期为联合基金组织实施提供明确指引,筑牢了联合基金健康发展的良好基础。目前《工作指引》有效期已届满,亟需制定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继续为联合基金的组织运行提供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