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该通知的主要内容为,2024年3月27日起,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是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1.3倍。2024年3月26日前已审批未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原额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