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依据应急管理部修订印发了《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对评估为高(A级)或较高(B级)安全风险等级的化工园区处置要求有以下三点:一是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停止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改造项目除外)。二是整改完成后,由省级相关部门组织安全风险等级复核,仍达不到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等级的,报告省级政府并提出处理意见。三是因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被判定为高安全风险等级(A级)的化工园区,应在事故发生至少3个月且事故已结案并向社会公布后,方可提请安全风险等级省级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