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二)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上可完成采购合同备案,无需再提交纸质版合同到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