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非法集资人是指发起、主导或者组织实施非法集资的单位和个人,通俗讲就是最开始发起集资的人,也是最终归集资金的人。非法集资人通常可能是企业也可能是个人,他们会打着上市公司融资、财富产品理财投资、高精尖项目投资、蓝海项目等噱头,假借某些明星、专家或专业机构背书,在公众中提升自己的合法性,会发布一些投资成功案例,显示有某某群众投资后短期获得了高额收益,证明投资收益的真实性,进一步让不明真相的群众进行投资。他们往往通过手机APP或网站开展业务,全流程线上授权,投资人往往会忽略保留证据,风险暴露后,对方会关闭APP或者网站,让投资人无法查询到任何信息。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对非法集资人,由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处集资金额2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非法集资人为单位的,还可以根据情节轻重责令停产停业,由有关机关依法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