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 根据 《 关于完善我省职业技术教育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 》 (粤价〔 2008 〕 150 号),非学历教育的预科生班以及学校 举办的各类培训班 、 进修班 、 辅导班的学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管理,具体标准由学校自行制定,招生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