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86号)相关规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公司,应当认定为“空壳”公司:近6个月无正当理由自行停业(未开展发放贷款等业务);近6个月无纳税记录或“零申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免税的除外);近6个月无社保缴纳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