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江门市关于支持建设企业质量提升创新中心实施办法(试行)》(江市监规字〔2022〕1号),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初次通过江门市企业质量提升创新中心评审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经费资助,资助资金专项用于江门市企业质量提升创新中心建设,开展质量研究、检验检测设备升级、标准改进、品牌创建、技能提升和质量文化建设等质量创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