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三大目录”的相关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医保“三大目录”包括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用耗材目录。
其中,“参保人员”需为有生效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处于正常参保状态中;“定点医疗机构”指在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就医行为,“医保三大目录”属于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用耗材目录范围内。
具体报销比例与这些因素:参保群众参保性质(职工医保、居民医保);药品分类(甲类、乙类);就诊医院的医院等级(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就诊形式(住院、门诊);除此之外,还与患者是否涉及门诊特定病种、双通道等待遇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