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适用于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在参人员的孕程婴儿或本市户籍人员的孕程婴儿,新生儿母亲自孕期24周起,即可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的“新生儿预参保”,为孕程婴儿申请预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缴费。缴费后,新生儿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自出生之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可联网实时结算,享受医保待遇。
另外,新生儿出生后,次月1日起的六个月内必须完成入户并到属地医保经办窗口或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办理参保信息变更手续。
答:适用于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在参人员的孕程婴儿或本市户籍人员的孕程婴儿,新生儿母亲自孕期24周起,即可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的“新生儿预参保”,为孕程婴儿申请预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缴费。缴费后,新生儿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自出生之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可联网实时结算,享受医保待遇。
另外,新生儿出生后,次月1日起的六个月内必须完成入户并到属地医保经办窗口或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办理参保信息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