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省有关文件规定,我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具体如下:
1.我市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月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月基数的2%,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统筹基金。
2.我市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月划入额度为2021年我市基本养老金月平均金额的2.8%,即按每人每月126.80元的标准计入。未缴满规定缴费年限,选择按月缴费的退休人员,其按月缴费期间,享受在职人员医保待遇,不计发个人账户。
3.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计入标准参照上述规定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