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一、申请条件
凡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
1、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
2、按照《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的规定,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不同地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在本办法实施前尚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
2.如需代办,需提供申请人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注:自2021年4月1日起,参保人在省内流动就业参保的,不再办理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待符合在广东省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时,由省内最后参保地统一归集处理。参保人办理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时,可通过以下线上渠道提交申请:
1、国家社保服务平台(网址:http://si.12333.gov.cn)
2、"掌上12333" APP
3、电子社保卡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