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携带以下资料到参保地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1、参保人身份证,验原件;
2、如代办,需提供下列生存证明之一:
(1)居住地委居委出具的办理人生存证明,收原件(1份);
(2)住院期间,提供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收原件(1份);
(3)居住在省外的人员,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验证的年审通知书或者当地公安部门的健在证明,收原件(1份);
(4)定居国(境)外的人员,提供居住国(地区)的中国使(领)馆开具的健在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答:携带以下资料到参保地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1、参保人身份证,验原件;
2、如代办,需提供下列生存证明之一:
(1)居住地委居委出具的办理人生存证明,收原件(1份);
(2)住院期间,提供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收原件(1份);
(3)居住在省外的人员,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验证的年审通知书或者当地公安部门的健在证明,收原件(1份);
(4)定居国(境)外的人员,提供居住国(地区)的中国使(领)馆开具的健在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