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参保人(不含按规定应由单位参加生育保险但单位未参保缴费人员),孕产妇享受居民医保住院分娩或终止妊娠医疗费用待遇,由基金按规定支付,基金支付费用低于500元的,按每人每次500元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