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职工身份参保人逐月向地税部门申报缴费。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地税部门从签订扣款协议规定的银行账户中扣缴。
(一)用人单位和职工向用人单位属地地税部门逐月申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地税部门按属地管理原则按月全责征收,其中,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二)失业人员由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逐月托收并按时向地税部门支付;失业人员缴费在失业保险基金中划转,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可参照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办法参保。
(三)灵活就业人员在户籍所在地地税部门逐月申报缴费。
(四)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在工商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场所所在地地税部门逐月申报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逐月缴费的退休人员应当依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缴费账户余额不足导致扣费不成功未能享受相应医保待遇的,责任由个人承担。发生欠费的,应当到征收机构重新办理申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