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从2021年3月起,江门取消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每月签到认证,由各级社保经办服务机构通过数据核查和信息比对的方式,验证失业人员领取资格,核对符合继续领取条件后直接予以发放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若出现停领情形之一,失业人员或其遗属必须及时告知社保经办机构停领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