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社保卡或医保卡是个人享受医疗保障的身份凭证,仅限于本人使用,不得出借出租。
药店利用他人社保卡刷卡卖药套取医保个人账户基金,但是并未发生真实的医药服务行为,扰乱了社保卡使用管理的秩序,属于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医保行政部门将责令其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并根据情节轻重处以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诈骗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第一条:一类地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等六个市,诈骗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六千元以上;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十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在五十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