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为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简称县域医共体)建设,促进资源下沉,提升县域和基层服务能力,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国家疾控局综合司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监测指标体系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发〔2024〕22号)。